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<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(2023年修订)>的通知》(辽教通〔2023〕205号)和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星级幼儿园评估认定、五星级幼儿园初评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专家评估,现将五星级幼儿园复查初评结果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:
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在2024年4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学前教育股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书面材料须写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和理由,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反映人(单位)保密。
联系电话:0418-8833020
通信地址: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(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繁荣大街33号;邮政编码:123100)
附件:2024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五星级幼儿园复查初评结果公示
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
2024年4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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